2008年3月21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法官回访少年犯
叶长杉 林先光

  3月19日,温岭市法院少年庭法官偕同该市司法局专管社区矫正和缓刑帮教的干部来到该市城南镇某村,找到了正在拔菜劳动的小明。小明于2007年7月因犯转移、销售赃物罪被法院判处管制一年。温岭法院少年庭法官这次来,是为了对小明进行回访帮教。